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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项目遴选和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松院〔2017〕164号)

发布日期:2017-12-25   浏览:

关于印发《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项目遴选和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松院〔2017〕164号)

 

学院所属各单位: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项目遴选和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17年12月4日学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25日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专项资金项目遴选和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是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项目库分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学院建设项目项目库三个部分。

第三条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都实行项目库管理,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做到适时监管、数据共享。

 

第二章  项目库的建立

第四条学院建设项目项目库的建立

(一)每年12月份学院组织各部门申报学院建设项目项目库,所有纳入项目库建设的项目优先安排专项资金。

(二)项目库申报条件

1.每个项目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建设总投资应在

50万元以上。

2.项目来源:

(1)“创新强校工程规划”中的计划建设项目;

(2)“创新强校工程规划”中的在建项目。

3.项目建设以硬件建设为主,便于政府采购。

4.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申报材料

1.根据项目申报通知文件填写项目申报表,如果申报单位有多个项目,在申报表中按照ABCD法则排序,学院在安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时,将依据各申报单位的排序确定优先顺序。

2.所有申报项目都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项目论证报告、项目建设方案、资金预算及使用计划等材料。

第五条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的建立

(一)项目来源于“学院建设项目项目库”。

(二)项目遴选原则

1.与规划相吻合的原则。严格审查项目是否与学院建设规划相吻合,不符合学院建设规划的一律不予安排。

2.建设基础好的项目优先的原则。在建设项目库中优先选择论证充分、方案完善、资金预算和安排合理的项目。

3.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在建设项目库中依据各申报单位的项目排列次序,优先安排重要并紧急的建设项目。

4.集体决议的原则。从建设项目库中遴选备选方案,然后通过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议来确定具体建设项目。

第三章  项目库的管理

第六条项目库是设在OA平台中的一个模块,平台由学院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以及分配相应权限。

第七条该项目库由学院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负责设置项目库信息。

第八条学院领导、财务处、资产设备管理处有权限适时查阅,跟踪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及时录入项目建设的相应信息,上传项目建设相关材料。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