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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工程咨询服务项目邀请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14  点击:[]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将进行邀请询价采购,诚邀合格报价人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00000.00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无效。

3、定标原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4、项目内容及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节能报告等的编制服务工作,以及协助进行项目评审及报批工作直至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批文等配套服务(详细内容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4.1. 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以提供正式的报告为准)

4.2.付款方式:

4.2.1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成果文件达到项目立项要求后,方可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4.2.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资料及其开具的、与付款金额相等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4.2.3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

5、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5.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6.供应商应为被邀请的单位.

(上述第1项内容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第2-5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递交报价时间 :2019年5月17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6.1递交报价方式:报价部分按要求盖章,签字,密封后送达。

6.2递交报价地点: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平”字楼二楼后勤保障处综合科。

6.3报价文件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6.3.1资质文件包含报价人代表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应含有法人及代理人签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6.3.2 供应商应承诺,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程咨询中介机构入驻工作(格式自拟)。

7.开标和评标时间: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始。

8.联系方式:

报价联系人:岁老师 电话:18902342826

技术需求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13826357921

附件:《学院芙蓉校区工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障处

2018年5月14日

用 户 需 求 书

一、项目名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被邀请的单位;

三、项目概况: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总用地面积约1006亩,按照15000名在校生规模建设工科高职院校。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节能报告等的编制服务工作,以及协助进行项目评审及报批工作直至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批文等配套服务。

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报告编制人员必须到每个现场点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并取得相应的资料,对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建设项目确定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预测项目数量,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标准,对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和优化,提出合理建设时序。并对其规范符合性、经济合理性等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2、所编制的报告必须达到采购人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及发改部门)立项要求的质量及深度要求。

3、成交供应商交付成果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或政府相关审批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对报告做必要的调整补充,最终成果文件必须达到立项要求。

4、成交供应商在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时,须同时将成果的电子文件给采购人,最终成就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电子版文件一套(PDF 格式及DOC 格式的成果文件),纸质版文件10 套,如项目审批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要求追加纸质文件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追加,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当中。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70万元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70万元,报价人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超过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应报出本项目的总价和明细价(至少应列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的价格)。

3、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需求所要求的服务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评审专家劳务费、会务费、利润和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以提供正式的报告为准)

(四)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成果文件达到项目立项要求后,方可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资料及其开具的、与付款金额相等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3、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

(六)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

1、如果非采购人提供资料不齐的原因,成交供应商编制的报告不能满足立项要求,导致采购人项目不能实施的,采购人有权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成交金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赔付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采购人到期拒付合同款项的,则每日按成交金额的3‰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4、成交供应商在进行本项目的服务期过程中,应严格恪守保密原则,如发现商业泄密,采购人将扣除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它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进行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了解到涉及采购人商业秘密的内容,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后,不得存留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文件与资料。

3、成交结果确定后,将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http://zjcs.gdggzy.org.cn/gd-zjcs-pub/home)通过直接选取的方式生成最终的结果与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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