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初步勘察服务项目将进行邀请询价采购,诚邀合格报价人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初步勘察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650000.00元。综合包干单价大于130元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3、定标原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4、项目内容及要求: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初步勘察服务项目是为了完成芙蓉校区的初步勘察,并为查明芙蓉校区内场地地层的结构、均匀性及软弱地层和坚硬地层的分布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及其分布等情况,为项目后期的工作提供依据。最终供应商应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4.1. 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以提供正式的报告为准)
4.2.付款方式:
4.2.1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成果文件达到项目立项要求后,方可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4.2.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资料及其开具的、与付款金额相等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4.2.3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
5、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5.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6.供应商应为被邀请的单位.
(上述第1项内容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第2-5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递交报价时间 :2019年5月17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6.1递交报价方式:报价部分按要求盖章,签字,密封后送达。
6.2递交报价地点: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平”字楼二楼后勤保障处综合科。
6.3报价文件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6.3.1资质文件包含报价人代表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应含有法人及代理人签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6.3.2 供应商应承诺,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程勘察中介机构入驻工作(格式自拟)。
7.开标和评标时间: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始。
8.联系方式:
报价联系人:岁老师 电话:18902342826
技术需求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13826357921
附件:《学院芙蓉校区初步勘察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障处
2018年5月14日
用 户 需 求 书
一、项目名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初步勘察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项目概况: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总用地面积约1006亩,按照15000名在校生规模建设工科类高职院校。
四、服务内容
(一)概述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芙蓉校区初步勘察服务项目是为了完成芙蓉校区的初步勘察,并为查明芙蓉校区内场地地层的结构、均匀性及软弱地层和坚硬地层的分布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及其分布等情况,为项目后期的工作提供依据。最终供应商应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
(二)勘察标准
本次勘察按初步勘察标准进行,并且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勘察技术规范、规程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执行的标准、规范有(包括但不限于此):
1、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2、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3、国家标准《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 50145-2007);
4、行业标准《工程地质钻探规程》(DZ/T 0017-1991)
5、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1994)
本次初步勘察,孔深度要求:一般性勘探孔≥15米,控制性孔≥30米;场地按60×60米的网格布置钻孔;若因场地客观原因无法按要求执行的,应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三)勘察工作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对场地内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并进行下列工作:
1、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以及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
2、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埋藏条件;
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4、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场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
5、季节性冻土地区,应调查场地土地的标准冻结深度;
6、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高层建筑初步勘察时,应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8、其余未列要求,按本需求第四条第二款“勘察标准”执行。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人仅提供项目红线图,其余与本项目实施相关所需的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收集,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当中。
2、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3、由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成交供应商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勘察费的10%。
4、在现场工作的成交供应商的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成交供应商应该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按图纸范围施工,避免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65万元,实际工程量乘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应超过本项目预算。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导致需增加预算的,成交供应商应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否则超出部分将不予支付。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需报出每米的综合包干单价,此单价应包括成本、利润和税费,以及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工作等全部费用(不包含土地征用、青苗赔偿)。
2、未按要求报出每米综合包干单价或每米的综合包干单价大于130元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3、结算时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每米综合包干单价进行结算,当成交供应商预计结算价将高于本项目预算时,应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继续开展工作,否则超过预算价的部分将不予支付。
(四)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以提供正式的报告书为准;如遇有台风、雨天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施工的,成交供应商应做好记录并报采购人备案,则工期可顺延)。
(五)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向采购人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后,方可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资料及其开具的、与付款金额相等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3、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
(六)违约责任
1、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采购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无需采购人支付费用;已进行勘察工作的,按当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3、采购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4、合同要求的工期内,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元,延误5天以上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七)其它要求:
1、本勘察项目严禁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2、本需求中未尽事宜,须结合现场实际,并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的相关规定进行。
3、成交结果确定后,将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http://zjcs.gdggzy.org.cn/gd-zjcs-pub/home)或韶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https://zjcs.sg.gov.cn/portal/zjcs/index.action)通过直接选取的方式生成最终的结果与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