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及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中期检查事项
(一)检查对象
详见中期检查清单(附件1表一)。
(二)材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以下材料:
1.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表一);
3.阶段性研究成果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汇总。二级单位需在纸质材料相应意见栏填写检查意见并签章。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于9月19日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科技部邮箱kjb@gdsspt.edu.cn,纸质版材料同步报送科技部(曲江校区平字楼101室)。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请严格遵循如下要求:
1.邮件及压缩包:二级单位名称+教规及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2.个人文件夹: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3.文件夹内文件: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材料名称
二、结题验收事项
(一)验收对象
详见结题清单(附件1表二)。
表中强制验收项目为不可延期结题项目,如无法结题将受到相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全校通报、追回科研资金、负责人3年内禁止申报科研项目等)。
表中灵活验收项目为可申请延期结题项目,如本批次无法结题,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办理延期手续,并参照本通知“一、中期检查事项”完成中期检查。
(二)验收程序
1.材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依据各自项目分类按以下要求准备结题评审材料:
(1)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特色创新项目、重点领域专项)以及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请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审批表(附件5-1),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附件5-2)要求准备鉴定材料;
(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德育专项)请按照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实施细则(附件6-1)相关要求准备鉴定材料并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6-2);
(3)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请按照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实施细则(附件6-1)相关要求准备鉴定材料并填写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结项报告书(附件6-3);
(4)所有拟结题项目均需填写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表二)。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含办理延期手续的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汇总。二级单位需在纸质材料相应意见栏填写检查意见并签章。
2.材料汇交
各二级单位于9月19日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科技部邮箱kjb@gdsspt.edu.cn,纸质版材料同步报送科技部。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请严格遵循如下要求:
1.邮件及压缩包:二级单位名称+教规及教育厅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2.个人文件夹: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3.文件夹内文件: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材料名称。
3.验收与评审
科技部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预计时间:9月20日-10月14日)
4.终稿报送
项目负责人按评审建议对结题(鉴定)材料进行修改、整理打(复)印、装订。各二级单位于10月20日17:00前将纸质评审材料报送科技部,并将最终的电子版评审材料发到科技部邮箱kjb@gdsspt.edu.cn。
(三)其他要求
结题评审材料均需用A4纸张打(复)印,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及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一式两份,其余项目一式一份,参考各自项目成果鉴定材料的目录顺序胶装成册。
附件: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3.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4.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5-1.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审批表
5-2.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6-1.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实施细则
6-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申请表
6-3.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结项报告书
科技部
2025 年 9 月11日
(联系人:赖鹏彬 联系电话:0751-650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