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松院科技〔2025〕36号)要求,请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开展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要求
(一)条件要求
评审专家原则上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同时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专业背景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关;
3.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近三年内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且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组成要求
1.每个项目参与结项评审的专家人数为5人;
2.可将被评审项目按照研究领域不同分成若干组,组成不同的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3.每组评审专家必须选出1名组长。
(三)其他要求
被评审项目的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不能参与此次项目结项评审。
二、评审流程
(一)材料收集。科技部收集项目结项评审材料后按评审归口部门分发给相关二级学院。
(二)组织评审。二级学院遴选专家组成员及组长,填写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专家组评审项目并填写验收评审意见表(附件3)。
(三)材料提交。
1.二级学院于2025年9月4日前将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excel表)发送至科技部联系人;
2.二级学院于9月9日前将验收评审意见表及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签字PDF版)发送至科技部联系人,由科技部将验收评审意见表分发给各项目负责人。
邮件文件夹命名:二级学院+2025年度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评审工作。
三、公共服务工作量统计
根据《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粤松院发〔2025〕22号),参与本次项目评审的专家每人计发5分。各二级学院统一办理公共服务工作量申请手续。 手续需办理材料含:
1.公共服务工作量登记汇总表(excel表)(附件4);
2.公共服务工作量申请表(附件5);
3.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附件:1.结题评审项目一览表
2.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3.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意见表
4.公共服务工作量登记汇总表(excel表)
5.公共服务工作量申请表
6.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