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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采购公告】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公共教学场地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延保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3  点击:[]

 

根据《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拟通过“校内采购-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我校校园公共教学场地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延保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具体询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SSXY()2024022

二、项目名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公共教学场地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延保服务

三、采购预算:80000人民币最高限价为78000元人民币(注: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需求清单及要求

1.采购清单

见附件6《采购需求》

2.其他技术(或服务)要求(如有)

见附件6《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2-6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见附件6采购需求

2.服务期:见附件6采购需求

3.服务要求:见附件6采购需求

七、服务的质量要求:附件《采购需求

八、报价文件内容

1.按要求提交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报价声明》。

2.按要求提交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报价一览表》。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4.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5.提交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技术(或服务)响应文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6.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对公银行账户证明。

7.投标资格及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见附件3)。

8.提交五、投标人资格”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九、项目报价要求

1.各供应商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否则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5.本次询价须满足3家或以上供应商提交报价;若不足三家,本次询价失败。

6.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7.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采购人拒收没有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

8.递交了报价文件但不参加唱价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唱价结果。唱价会议时间:20248219:30开始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在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满足技术(或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相同报价的供应商应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各自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3.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照学校采购制度的规定签订合同或被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依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服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2.服务满半年(180天)后,达到服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一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上述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十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需及时向投标人提供产品(服务)需求。

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产品(服务)制作或进货。

3.在投标人按本合同准时履行责任的前提下,采购人应保证按约定及时付款。

4.本合同所约定的采购人订购货物的运输安装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三、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见附件6《采购需求》。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1%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应资质、 未按时到场处理系统故障、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累计两次不达标等,经甲方通知后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款总额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 5%。

4.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或因乙方、乙方人员过错导致的一切人 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本合同生效后不得任意解除,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 付合同总额的 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全部损失的应另行赔偿。

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

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五、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本次询价采购失败。

十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816日(星期)下午16:30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需在截止时间内以“供应商名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公共教学场地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延保服务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173738836@qq.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报名需按要求并提供《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登记表》。

十七、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本项目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顺丰快递)递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资料:资料原件1套一正二副★所有文件均加盖公章密封包装)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正本1份★所有文件均加盖公章,独立密封包装)。邮寄信息如下:

收件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1-6502690

收件地址:韶关市曲江区南华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财务部采购中心(平字楼210

若需现场递交,请提前预约报备,发送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入校人员姓名、电话、车牌号等)至邮箱:173738836@qq.com

3.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821日(星期9:30(北京时间)

十八、评审时间:2024821日(星期上午9:30

十九评审地点: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曲江校区平字楼105

二十、与本项目相关的澄清、更正、成交结果等内容均在学校官网发布。

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1-6502690

邮箱: 173738836@qq.com

二十一、本询价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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