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社联法律协会在学院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社联法律协会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和指导思想,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标语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学院领导的支持下和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宣传活动进展顺利,成效突出,效果明显,受到了我院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该活动旨在宣传《条例》精神,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身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据了解,韶关市7077个基层党支部组织19万党员签订了《共产党员带头严格遵守< 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承诺书》,郑重向组织承诺做到“五个带头”,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文/林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