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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不还涉嫌侵占罪 最高可判二年

发布日期:2023-06-08   浏览:

2021年9月9日19时左右,我校王三(化名)从固字楼门前翻越围栏进入校园,顺手将苹果X放在栏杆石柱上,怀疑被同校的李大(化名)顺走,随后,王三与同行几人以个人方式“百般要求”李大“交出”手机,后经校园警务室介入,根据调取多点监控录像,排除李大“拾到手机”的可能,同时将杨二(化名)认定为“嫌疑人”。

保卫部提醒广大师生:捡到手机不还涉嫌侵占罪,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最高可判二年。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请妥善保管自身贵重物品,避免遗失。

2.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崇高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捡到他人手机后,应及时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送交有关部门之前,妥善保管好手机,如因重大过失导致手机毁损、灭失,可能要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等问题。

3.手机遗失后,请按正确途径进行挂失、冻解相关业务、解绑支付宝、通知亲属。如有其他举证,请报公安机关或学校相关部门处理,不要自行解决,以免引发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