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分子冒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公司等领导,或者熟人,在主动添加微信、QQ好友后,以自己不方便转账为由,诱骗“熟人”、“下属”或“管理对象”,帮忙操作转账,从而进行诈骗。此类诈骗的易受骗群体通常为行政单位、企事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
李某微信收到一条好友验证消息,对方称是自己在太原工作的表哥“李某某”,于是就添加了对方的微信。“表哥”称自己的上级领导急需一笔52万元的资金,由于公司上下级关系,自己不方便直接将钱转过去,想让弟弟李某代为转钱。李某不久收到“表哥”微信发来的52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称24小时后就可以提现。出于对“表哥”的信任,李某并未多想就将自己的52万元转到了“表哥”指定的银行账户里。当李某再次联系“表哥”询问是否收到转账时,发现对方已将其拉黑,意识到受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保卫部提醒:
1.QQ、微信等涉及转账汇款信息,尤其是在网络社交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应提高警惕,须当面或电话核实确认。
2.如遇诈骗及时报警。一旦发现自己遭遇了冒充熟人诈骗,要第一时间将诈骗分子的即时通讯工具账号信息、聊天记录以及转账信息进行留存,并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