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明刚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粤松院委〔2018〕123号)
学院所属各单位党组织: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洪明刚同志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
赵保宁同志为机械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
以上职务任期三年。
中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
上一篇:关于杨守霞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粤松院〔2018〕137号)
下一篇:关于范卉敏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粤松院〔2018〕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