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春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粤松院联〔2020〕1号
学院所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一)
因工作需要,经2019年12月24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同意:
郑春玲同志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审计处处长,任期三年,其中,临时纪委副书记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洪明刚同志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高贺同志任学院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二)
因工作需要,经2019年12月24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李增雷同志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明刚同志任校报总编;
胡贵平同志任电气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陈利雄同志任纪检监察员(副处级),任期截至退休为止;
以上同志中,党总支书记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
以上六位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24日
发表日期: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