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春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粤松院联〔2020〕1号)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

关于郑春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粤松院联〔2020〕1号

 

学院所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一)

因工作需要,经2019年12月24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同意:

郑春玲同志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审计处处长,任期三年,其中,临时纪委副书记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洪明刚同志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高贺同志任学院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二)

因工作需要,经2019年12月24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李增雷同志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明刚同志任校报总编;

胡贵平同志任电气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陈利雄同志任纪检监察员(副处级),任期截至退休为止;

以上同志中,党总支书记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

以上六位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24日

发表日期:2020-10-30